2024-11-13
项目概况
兴国县永丰派出所周边市政配套工程机械租赁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兴国县正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1月26日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ZZD2024-XG-ZX001-1
项目名称:兴国县永丰派出所周边市政配套工程机械租赁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R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656080.00元
最高限价:无
采购需求:
序号 |
机械名称 |
型号规格、主要技术参数及标准 |
计量单位 |
数量(暂估) |
预算单价(元) |
含税预算总金额(元) |
1 |
挖掘机(60轮式挖斗) |
60轮式挖斗 |
小时 |
300 |
160.00 |
48000.00 |
2 |
挖掘机(220履带式挖斗) |
220履带式挖斗 |
小时 |
340 |
220.00 |
74800.00 |
3 |
220履带式炮头 |
220履带式炮头 |
小时 |
48 |
360.00 |
17280.00 |
4 |
装载机(50型铲车) |
50型铲车 |
小时 |
340 |
200.00 |
68000.00 |
5 |
20t自卸汽车 |
20t |
台班 |
180 |
1600.00 |
288000.00 |
6 |
12t洒水车 |
12t |
台班 |
100 |
1600.00 |
160000.00 |
7 |
合计 |
656080.00 |
合同履行期限:具体结算以实际发生时间为准,合同签订后至甲方项目完工时止或根据甲方提前1日通知终止租赁为准,乙方应将机械(设备)退场完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响应供应商须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响应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13日至2024年11月19日(工作日内)上午08∶30——12∶00, 下午14∶30——17∶30
地点:兴国县正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兴国县将军大道北侧11栋1-15号二层)
方式:现场报名或邮箱报名
售价:0元/本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6日9:30(北京时间)
地点:兴国县正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兴国县文明大道苏区干部好作风纪念园旁)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1月26日9:30(北京时间)
地点:兴国县正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兴国县文明大道苏区干部好作风纪念园旁)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采用邮箱报名方式的,须在邮件中写明报名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编号及名称,发到项目负责人邮箱2873626496@qq.com。
2、本项目不收取响应保证金。
3、采购政策:本项目采购将落实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等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规定详见磋商文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兴国县正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赣州市兴国县文明大道苏区干部好作风纪念园旁
联系方式:0797-5206990 151802757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