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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国县审判法庭市政配套沥青采购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4-03-27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XMY2024-XG-FC001

项目名称:兴国县审判法庭市政配套沥青采购项目

采购需求:

序号

材料名称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合计(元)

1

乳化沥青PC-3(0.5L/m²)

9500

2.5

23750

2

中粒式改性沥青(AC-20C)

m3

280

1250

350000

3

细粒式改性沥青(AC-13C)

m3

190

1350

256500

总价合计(元)

630250

最高限价:无。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不接受。

交货期限:供货时间以采购方通知为准,接到通知后五日内完成供货运输送达指定地点。

二、响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其他资格要求:响应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磋商文件的获取

2024327日至202442日(工作日内)在江西明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现场报名或邮件附公司营业执照加盖公司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联系电话发送至江西明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电子邮箱:jxmyxg@163.com)获取磋商文件。

磋商公告期限: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2024479:30(北京时间)。磋商地点:江西明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兴国县潋江镇平川大道丹枫龙庭南侧中央综合农贸市场4楼)

响应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响应保证金。

、其他补充事宜:本项目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具体收费标准详见磋商文件响应供应商须知。采购政策:本项目采购将落实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等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规定详见磋商文件。

联系方法:

采购单位:兴国县正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兴国县审判法庭市政配套工程项目经理部

地址:江西省赣州市兴国县将军公园

电话:15007077026

联系人:陈先生

代理机构:江西明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兴国县潋江镇平川大道丹枫龙庭南侧中央综合农贸市场4楼                

电话:0797-5325889                                              

邮箱: jxmyxg@163.com

   联系人:杨先生